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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
退款政策


國外(團體)行程

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時,請儘早來電告知;若於出發前41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5%手續費;

於出發前31天至4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10%手續費;於出發前21至3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20%手續費;

於出發前2至2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30%手續費;於出發前1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50%手續費;

於出發當天取消訂單、集合逾時、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、及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。

若旅行社為履行契約已支出之費用超過上述規定時,旅客須就旅行社之實際支出支付取消費。

收取手續費標準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容為主。

國外團體自由行行程

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時,請儘早來電告知;若於出發前21至3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10%手續費;

於出發前11至2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20%手續費;於出發前4至10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30%手續費;

於出發前1天至3天取消訂單,需收取旅遊費用全額70%手續費;於出發當天取消訂單、集合逾時、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、及未通知不參加者恕不退費。

若旅行社為履行契約已支出之費用超過上述規定時,旅客須就旅行社之實際支出支付取消費。收取手續費標準依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容為主。

國外(個人自由行)行程

自由行取消作業費用規定:

1)取消收取標準:以商品總價格(含稅) 減「本公司收取之費用」減「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」減「飯店取消費用手續費或罰金」= 實際可退金額。

2)機票取消之手續費或罰金,視各航空公司規定收取。

3)飯店取消之手續費或罰金,依各個飯店回覆之金額為主。如為全程保證住房,欲取消行程,恕不另外退費。